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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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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设计

转帖室内设计的八项注意

  2006年03月08日

  一、室内设计与建筑设计

  早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我就曾经提出:室内设计是建筑设计的延续、完善和再创造。但大多数人都只认为室内设计是建筑设计的延续、完善,而对于“再创造”这一点提得很少。其实,室内设计的独立性和价值,也就在于室内设计对原建筑设计的再创造,没有“再创造”,室内设计的价值就不大了。

  事实也正是如此,现在的室内设计已不仅仅是对建筑界面的美化,更多的是对于功能、空间形态的改善。从功能上说,建筑设计提供了一个既定的空间,其功能要求可以是明确的,也可以是不明确的。对明确的空间,需要在微观方面进行再深化、完善,对不确定的空间则要先确定其功能,而后再深入细化设计。有些建筑虽然功能确定,但后来由于业主的更换或者经营内容、生活形态的变化,其功能也会发生很大的改变。比如办公楼变成娱乐场所或者餐饮场所,娱乐场所或餐饮场所改变成办公场所,像这种改造功能的情况,在室内设计中约占有一半以上的比重。就形态而言,室内设计对空间、色彩、材质、灯光以及陈设的要求与建筑设计都是大相径庭的。比如内墙和外墙的涂料有着不同的特性,应用起来有很大的差异;建筑设计与室内设计的灯光照明设计的侧重点又是不一样的。从表现内容上说,建筑设计是表现即将建成的建筑物的外部形象和空间状态,室内设计是在既定的空间内表现界面和环境的状况,它是对于原形态的深化、改善。

  之所以说室内设计是对建筑设计的延续,主要有以下原因:

  1.室内设计是在建筑设计基础上进行的延续创作,原有的建筑空间对室内设计的创作起到了制约作用。

  2.室内设计所遵循的技术标准,大都是建筑设计的技术标准,比如说建筑设计规范、消防规范、卫生标准等等。3.室内设计对建筑空间的改造、创造,都必须建立在对建筑知识的了解之上。一个对建筑知识贫乏的人很难创造出很好的空间形态来。在我最近编写的《室内设计师辞典》一书,共收集了将近6000条词条,涉及了建筑、工艺美术、家具、建筑物理等各个领域,其中有关建筑知识的词条大约占有2300多条。由此可见,室内设计与建筑设计之间的关系是非常密切的。

  对于初学者来说,掌握好房屋建筑学的知识尤为重要,比如房子是如何建起来的,它由哪些元素构成,其结构要求是什么等,这些都是必须了解和掌握。建筑设计中的设计规范、标准以及一些有关形式美的法则以及建筑物理的基本知识也是应该有所了解的。

  二、装修与装饰

  对于装修装饰,我的理解是:装修是指对建筑界面的修饰、美化,而装饰则是指用家具、陈设品对建筑空间进行美化。

  在上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几乎没有什么装饰装潢公司,经常谈的是“装修”二字,实际上它是指对界面的维护、修饰。80年代以后,我国的装饰业得以迅速发展,但大多不是装饰,而是装修。自80年代初到90年代中期,无论是设计还是施工大多在界面上大做文章,因此有人戏称是“贴一张皮的工作”。这是非常值得反思和修正。试想一下,一个室内空间,由于户主的变化或者户主审美观念的变化,其装饰式样也会随之产生变化,如果在装修设计上投入很多,后来在改造时又要把原界面改掉,这样既费钱费工、又劳民伤财。而如果根据“简装修,重装饰”的原则,把界面做得较为简单,风格和个性却通过后来的陈设品来表现,这是非常明智的。在我最近出版的《室内陈设设计》的一书中,原室内设计分会会长曾坚先生为该书所写的序言中提道:“……我本来把室内设计分成四个层次。第一层次是六个面加门窗,第二层次是固定家具,第三层次是活动家具,第四层次是陈设。最近与欧洲室内设计专家们讨论,他们认为我们所谓的第一、第二层次的设计越少越好,以便业主自己去发挥……”我认为,曾先生的这段话,非常具体地说明了装修与装饰之间的关系,同样也指明了我国室内设计的发展方向。

  当然,我并不反对装修在某些高档的建筑空间如酒店、宾馆、写字楼等中的作用,在这些建筑空间中,界面是表现风格和个性的重要内容,界面上的装修对于烘托室内的气氛都起到了很大的作用,即装饰与装修并重。

  三、空间与场所

  空间是指以界面和构件围合或提示构成的三度空间。场所指由空间和环境共同构成的,具有一定精神内涵的区域。

  空间和场所有相同亦有所不同。场所包含空间,但空间不等于场所。我认为建筑设计中,由界面构成空间具有场所性,可产生场所精神,但不是所有的空间都能很好的表现场所精神的。场所精神中的核心问题是除了要有空间外,还要有环境特征,而环境特征的产生很大程度上需要依*室内设计。我们并不否认像犹太人纪念馆、朗香教堂、流水别墅等建筑室内具有很强场所性,但不是所有建筑都能做到这一点,而任何一个稍加设计的室内设计都会产生一种场所精神。举个简单的例子,一个戏剧舞台,它的空间是确定的,但一旦布置了布景、道具、灯光等,就会构成一个场所,那么这场所会由于布景、道具、灯光的不同,形成各种各样的具体的场所,可以是北国风光,也可以是江南水乡。在这里,相同的是空间本身,不同的是布景、道具、灯光等构成的场所。因此,我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场所是由室内设计深入完成的。场所中构成场所的因素,可以是空间的因素,建筑的因素,也可以两者都不是。比如有不少室内设计师是学平面设计或绘画、家具出身的,他所使用的室内设计方法中缺少或没有建筑的语言,他们使用平面设计语言或陈设设计的语言,而我们不能说他不是室内设计师。

  建筑空间的构成主要依赖建筑设计的原理、方法,因此不熟悉建筑设计的知识,对空间设计和改造将会带来各种使用困难。而设计的目的、任务以及其所长,应充分体现在对场所精神的表现上。

  四、个性与共性

  个性与共性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在任何一个作品中(包括室内设计与建筑设计作品),都同时反映了个性和共性。个性反映了矛盾的特殊性、典型性,而共性反映了矛盾的普遍性。关于个性问题,恩格斯曾非常精辟的指出:文艺批评的最高标准是“这一个”。“这一个”说明了作品的创作在表现上的“唯一性”,也就是说一个优秀的作品,它只能适合于这一个特定的时间、地域、环境、人物,而离开了这些具体因素,作品所表达的语言就不适合于其它地方。无疑,作品应表现个性,当作品的个性具有时代性、社会性时,它就同时具有共性及普遍性。

  对于个性与共性的理解,我想谈谈自己的两点看法:

  1.设计的个性是作品的个性、唯一性,而不是表现个人的个性。现在很多室内设计师往往把设计只当作艺术品,表现自我意识,而不顾绝大多数人的审美倾向。刚毕业就想做出一鸣惊人的作品,大谈创造的个性。有些为了吸引人的眼球,作出一些怪诞的作品,我觉得这不是在做创新,而是在做鬼脸,想用一张不同的脸来引起别人的注意。以我之见,对于一个初学者来说,虽然需要了解“个性”在艺术创作中的价值,但首先要了解设计的共性问题,如大量的技术规范、功能要求、设计的普遍规律、正确的表现方法,特别是大众的审美情趣等。这是大家必须共同遵守的游戏规则,不能越过这一问题来谈个性、谈创造。室内设计跟其它学科一样,都应该厚积薄发,对年轻人而言,先了解共性问题,后谈个性、谈创造,对成长来讲是有好处的。

  2.相对于建筑、美术等学科来说,室内设计是个年青的学科,所以目前我们要大力提倡、鼓励并解决好基础教育问题,解决好审美中的共性问题。比如说如果连基本的人体工学知识都不知道,那家具的创新也就无从谈起。我们不是在画一张画,而是在生产一些供人们生活、工作的产品,当这产品用都无法用,又何谈个性、创造?所以,只有掌握好了基础问题,了解共性,才有利于提高专业技能。

  五、理论与实践

  室内设计从80年代到现在已经发展了20年了,设计人员有55万多,装修装饰的产值在2003年达到了7000多亿,这是一个队伍庞大、产业巨大的行业,但它却还只是一个二级学科,有待于完善、发展。大家想想,室内设计在全国众多的学科中能排第几位?能排到50位吗?还有就是这一专业的独立性如何?一般来说,独立性表现在理论和教育上的独立性。但是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教育上,室内设计主要依赖建筑设计和美术教育,没有形成体系的理论,仍处在发展、健全阶段。我认为室内设计的理论分为三个阶段:第一:技法类、资料集阶段;第二:方法类阶段;第三:哲学层次阶段。目前我国现在正走到了第二阶段,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还有待提高。话说回来,第一、二阶段对我国室内设计的普及和提高都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比如张绮曼、郑曙旸的《室内设计资料集》、来增祥的《室内设计原理》等对室内设计的发展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但这些人相对于55万多人的庞大队伍来说,实在是太微乎其微了。

  其次,对个人来说,室内设计是实践性非常强的专业。有些刚毕业的学生问我:高老师,我现在要不要学理论?我说:要学理论,但更重要的是参加实践,积累了大量的感性知识后才能更好的理解理论问题。理论对初学者来说不要学得很深,特别是不要学习一些夸夸其谈、与别人聊天用的知识。而对毕业很久的学生,我经常会跟他们说:你们最好回学校再读两年书。因为需要更多的理论知识来指导他们的实践。对一个设计师来说,要能在技能上提高一步,通常要比在理论上提高所花费的时间多得多。比如,一个人用两年时间来看书学习,可以把理论讲的头头是道,天花乱坠,但用在创作水平上要有极大的提高则是很有限的。设计师后期要注意理论知识的提高和全面的修养,就像画画要提高画外功夫,演员要练就台下功夫一样,室内设计师则要充实设计外延的知识,后期作品水平的高低主要体现在见解、见识上的高低,理论水平上的高低以及其他各方面的知识多寡。

  六、典雅与通俗

  建筑设计、室内设计与艺术创作有相同之处也有不同的地方。艺术设计可以是大众的,也可以为少数人,它在服务对象上比较灵活。而公共建筑其本质上是为他人创造一种学习、生活、工作的模式或环境,是为大多数人服务的。因此,室内设计者应考虑好自己设计作品是否能适合使用者的审美情趣。我们要知道,设计者的审美情趣不一定就是使用者的审美情趣,而使用者的审美情趣通常未必是高雅的,使用者要在此环境中长期工作、学习、生活,如果他感觉到不舒服、使用不方便,即使再高雅的设计作品,他都不一定会乐意接受。

  在现实社会中,儒雅之士毕竟只是少数,大多数人在审美上都是通俗、随意的。正所谓曲高和寡,虽然设计作品非常优雅,而认同、赏识它的人却有可能是寥寥无几。我曾经做过一个酒店的设计,自己觉得设计得很雅致,完工后同行们也认为不错。可是半年后,我再次光顾这酒店时,发现酒店的主要部分都作了调整,给我的感觉是:做俗了,大有下里巴人的感觉。酒店老板告诉我说:“你设计的作品虽然雅致,但是顾客觉得太清淡了,不够气派,带朋友到这里来没面子,因此生意不好。后来我改了,在室内加了许多装饰品,感觉热热闹闹的,于是一般市民也就喜欢了,现在的生意倒还很好。”这件事对我的触动很大。我想,室内设计具有俗文化的一面,所以对于我们这些接触过所谓高雅文化的人而言,应该很好的研究一下俗文化和公众的审美情趣和生活形态。最近我再做酒店设计的时候,我的助手问我如何表现文化,于是我跟他们谈了文化的多样性,文化有设计者的自我文化(这或许就是雅文化),有老板的经营文化、有顾客的消费文化(这或许是俗文化),而我们在设计中就要考虑俗文化的因素,并用形式美的规律去体现它,貌似俗气,但俗得有道理,有章法,不要从头到尾都是俗,我们要在为他们服务的同时有责任有必要引导大多数人的审美观念,这就是我们室内设计师需要做的工作。我觉得,在大多数室内设计作品中“雅俗共赏”大概可称为上乘之作罢。

  七、文化的地域性与世界性

  文化是指在人类进程中一切精神和物质的产物的结晶,具有历史和地域的特征。文化的核心是观念,观念一旦形成就有相应的稳定性与延续性。由于地域特征、历史状况等特殊性,形成了文化的特征,这些特征是动态的、发展的。

  改革开放以后,中国的国门打开了,各种文化对中国文化进行影响、渗透,以致产生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产生了两种现象:一是大量地吸收各种各样的外部文化。就现在中国建筑文化而言,西方古典式样、欧陆风、东洋风、后现代的建筑思潮吹遍了祖国大地。然而,在北京、上海、南京等地都出现了类似城隍庙、明代一条街等仿古的中国传统建筑样式。这两种现象反映了文化在演变中的一种规律,即文化像一个海绵体,一方面需要吸收外来的文化,另一方面它又需要反弹,充分表现本民族的特点。目前,中国出现的多元文化正是这一规律的反映。
  俗话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深深植根于中华儿女体内的博大精深的中国文化,始终会影响着本国设计师的设计思想,并为他们提供源源不断的创作素材。例如,很多优秀的留洋画家,在国外所作的画洋味十足。回国后,虽然用的还是原来的颜料、工具、纸张,但画的洋味就少了,这说明了环境对他的影响。因此我认同中国文化是大多数中国知识分子在文化上的归属。

  让我们横向地看国外,如日本、印度、俄国等国,都曾受到过外来文化的影响,可最终还是本民族的文化成了主流文化。随着中国经济的复苏、发展、繁荣,中华民族的子孙会反思、认同、发扬本民族的文化,这是不可抗拒的历史潮流。然而现在中国所呈现的文化是多元的,与传统的文化形态有着很大的区别。但我相信,若干年后,建筑设计、室内设计必然会用新观念、新意识、新材料、新工艺去表现全新的中国建筑文化。这一天迟早会到来的,设计师应有这样一种认识和准备。

  八、功能与形式

  上世纪50年代,我国对建筑设计提出了“实用、经济,在可能情况下注意美观”的原则。这是在经济水平低下的情况下,适合当时国情的一个方针。虽然它不太适合现在的建筑设计情况,但反映了一个事实,即对于一般性的建筑,实用和经济是建筑设计不可或缺的基本要求。

  上世纪80年代后,随着我国经济状况的好转,在建筑和室内设计中,开始注意美观问题,追求形式的表现。然而,我感到自上世纪80年代起至90年代末,室内设计一直是侧重对形式的追求。许多室内设计师忽视功能和技术问题,这或许是因为他们大部分是学美术或工艺美术出身的,对功能和技术知之甚少的缘故。在室内设计开始发展的时候不少人是画效果图的,评判设计作品的优劣也全凭效果图的好坏。这在当时有特定因素,是可以理解的。但到了现在,就应该很好地反思:在室内方案实施中,效果图到底能起到多大作用?是应该形式先导还是功能先导?我认为,首先是解决功能的合理性,然后再解决技术和形式问题,因此我赞同功能先导、技术支持、形式配合的说法。很多年轻一代的室内设计师对形式法则了解甚少,只凭感觉来处理形式问题,而不是用理性来指导。我不否认形式的重要性,形式对功能的巨大作用,但是对于一般性建筑,功能具有独立的价值,而形式是为了表现功能的。形式是可以多变的,而功能却是相对稳定的。只有精神功能要求很高的建筑,空间形式才有独立价值。

  我之所以提出功能与形式的关系问题,旨在告诫室内设计师不要片面地追求形式,而要更好地关心新奇的形式背后是否是以牺牲功能作为代价。

  作者简介
  ●高祥生,现为东南大学建筑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江苏省室内设计协会副理事长,全国有名的资深室内设计师。长期从事美术、建筑和环境艺术的教学和创作。
  ●曾主持过中央电视台教育台、江苏电视台、南京电视台等电视台、电台多次做过环艺设计和室内设计的专题讲座。
  ●曾主持过ALC板的装饰构造和未来居住环境的心理探要等两项科研。
  ●主编或合编的著作有:《国外现代建筑表现图技法》,《居室美·装饰篇》,《设计与估价》,《室内设计师手册》,《现代建筑楼梯设计精选》,《装饰构造图集》,《住宅室外环境设计》,《建筑环境更新设计》,《装饰制图与识图》,《现代建筑入口、门头设计精选》,《现代建筑门、窗设计精选》,《现代建筑环境小品设计精选》,《西方古典建筑样式》,《室内陈设设计》等20本书。
  ●发表的论文有:《室内效果图的色彩问题》、《谈建筑系美术教学改革中的若干问题》、《室内设计在建筑设计的早期介入》、《城市空间中的景观小品》、《居室室内设计中的健康观》、《现代办公空间的绿色景观》等20余篇。
  ●设计作品:南京夫子庙宝庆银楼、江阴国际大酒店、南京金路岛娱乐中心、姜堰中央商场、南京华阳大酒店、无锡东林大酒店、马鞍山湖滨商厦、河南海达尔娱乐中心、徐州邮电指挥中心、南京下关商场、通州国税大楼、江苏省政协礼堂老楼、金坛茅山渡假村、通州建委办公室、南京东江海鲜酒楼、南京财经大学图书馆等近百余项工程的室内设计。还曾主持过通州市城标工程的室内设计,安徽青阳
  2011年

室内设计的基本原则体系

室内设计的基本原则体系

  室内设计师的市场也越来越广,但是如果我们一点设计知识都没有,我们如何很好的和设计师沟通呢?下面是我分享的室内设计的基本原则体系,一起来看一下吧。

   1室内外环境

  人类生活的大环境是由规划、景观、建筑和室内相互联系作用形成的。可以简单将其分为室内环境和室外环境。其中,室外环境主要是指建筑周围或者建筑之间的环境。其领域之中的自然环境、人工环境、社会环境都是室外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室外环境同是人类最基本的生存活动环境,它是室内环境的内延与伸展。我们可以设想建筑的外环境是随着建筑的产生而产生的,当人类开始最初始的建造行为时,环境就随之出现了。

  随着人口增长,建筑涌现,室外环境不断地扩张被界定,再扩张再界定,终于形成了专供人们行走的街道、聚集的广场、交易的市场,形成了容纳众多建筑及丰富室外环境的村落及城市。因此,室内环境就是建立在室外环境的基础之上,需与室外环境遥相呼应,但同时又独立于室外环境。室内外环境设计有很多共通之处,以室外的花园来说,花园虽然是个开放空间,组成元素却与室内环境有许多雷同之处。花园设计与室内设计中的核心影响地位之争亦类似。以花园设计为例,自然永远在悄悄破坏人为的秩序;以室内设计为例,设计师与使用者犹如在竞争之中,即使两者可能是同一人。

   2室内设计的基本原则体系

  2.1入口的引荐作用

  家是每个人生命经验中最为重要的生活容器。进入任何空间的过程和我们穿越任何边界是一样的。罗伯特·文丘里在他所著的《建筑的复杂性与矛盾性》一书中针对这点提出:建筑设计必须由外部发展至内部,这两种看似矛盾的方法所产生的张力,便是建筑之所以成为建筑的原因。由此,我们可以总结出从室外过渡到室内的空间层次变化为:墙体—建筑内部变化的关键点—建筑发生的所有重要事件。入口是室外向室内过渡的空间节点,同时也是室内向室外的一个转变,它能够将室内外情绪与体会相融合,以此来建立独立的识别性。入口起引荐作用,具有标示性的象征,将介绍你即将进入室内的空间特性,也直白地揭示了建筑内含的风格和类型。

  2.2室内平面设计的重要内容

  柯布西耶在《走向新建筑》中提及:平面是一切的开端,没有平面便没有目标的宏伟,没有外在的风格,没有韵律、体量,甚至凝聚的力量。平面可启发观者无限的想象,也可能蕴含着严谨的纪律,平面是决定一切的关键。那么,设计者如何来设计平面?第一种是平面的“限制”,这种限制必是基于建筑物的形状、结构,以及设计本身的时间预算。另外一个考量是“机能”,但这项考量却是近年来才得到重视的。路易斯·沙利文提出“形式跟随机能”。形式和机能二者为一体。机能主宰甚至创造外形。房间的功能,直接影响房间和家具的关系,同时也影响家具的选择。通常,房间的特性决定了平面的布局。家具、装饰风格、家具摆放的方式则无处不体现室内设计的特色。室内设计的功能不仅是一种物质事实,而且是一种心理、符号和个人主观因素的体现。环境心理学家将空间依它所传达的信息分类:如果一个空间是经常变动的、复杂拥挤的、高密度的、陌生的,他们将之归类为“高承载”空间;如果一个空间是安静简单或较熟悉的,环境心理学家称之为“低承载”空间。过度刺激的空间会导致使用者的困惑、沮丧,而过于稳定的空间也同样会产生消极性。

  不同的室内设计层次关系。平面的分类有很多种,最为有效的便是以动线来分,大致可分为3种:第一种是能由笔直的动线直接引导至目的地的平面。例如,传统长方形平面的“巴西利卡”式教堂、埃及神庙的平面;中国传统民居由公共空间逐渐过渡到私人空间;阿尔瓦·阿尔托为麻省理工学院设计的贝克学生宿舍楼。第二种平面是集中型动线。这种平面的动线由各方向集中到一个中心空间,许多大型宗教场所空间的平面就是如此。第三种平面是自由线型平面,现代建筑中的这个例子更多,像火车站、市场、展览馆或其他跨度的空间。另一个著名的例子便是传统的日本式建筑,由障子门的使用,使得间隔完全具有弹性,以及带来在体验感上的自由。路易·康曾提及:平面是房间的集合。房间是我们体验设计最基本的依据,走到任何一个房间,我们确认的第一件事情便是房间的大小。人们通常以自己作为衡量空间的标准。我们也必须尊重空间的弹性和差异性。正如路易·康所说的,人们在小房间和在大空间所说的话是不会一样的。房间的大小关乎房间的形状,通常室内应需要配备各种不同大小的房间。

  2.3室内空间中的封闭平面构成

  房间是由地板、天花板、墙壁等限定的。对于墙的处理,需视其是否具有结构意义而定。如具有结构的意义,墙的形式最好看来具有分量;若墙未具有结构意义,也应同样处理。在较富纪念性的空间中,最为常见的是壁柱或柱列,有时柱列也会取代墙板,这样就自然营造了隐含的秩序感。墙体与古典秩序的关系会使人联想到人体。德国哲学家马丁·海德格尔认为,墙不但界定空间,也是成就空间特性的主要元素——墙,是空间的边界,是开始,而非结束。由于空间的处理属于建筑和室内设计较为重要且特殊的领域,而空间的特性也是由边界和墙体限定,因此,设计者须谨记空间的透明与中性特质。而天花板不仅是室内设计中的重要角色,也是设备中的重点依附对象。一般天花板上的设备有照明、冷暖气的出回风口、报警系统(烟感、广播)等。将它们在房间顶部排列整齐便是室内设计师的职责。地板的设计则是须让使用者觉得安全和稳固。

  2.4室内空间中的门窗设计

  门具有双重作用:它提供一个世界又关闭一个世界。室外的门可抵挡风雨与野兽,室内的门却是在防御彼此。在文明演进史中,我们不难发现,私密性是部分有条件人的专利,如同名牌瓷器或床单一般,纯属奢侈品。而门的存在,在一定程度上也是让我们具备了私密性的选择性。门是空间与空间之间的连接,它能使空间的机能符合使用者的需求。设计守则第一条:房间越小,门便越小。中国风水这门经历3000年的学问,则将门描述为“口气”——宇宙能量的枢纽。就门而言,它基本上是同时对内及对外的。但窗则不同,毕竟窗户的作用主要在于供使用者往外看,往内看的机会要少些。

  2.5室内设计中的家具与装饰配置

  家具是具有独立个性的个体,能给毫无特征的室内空间增添明显的标记。它也是室内设计中不可或缺的配置,它的存在需与室内的整体空间氛围相融合。不同时期的家具有不同的外观、造型和风格,但尽管如此,如若家具带有的整体意境互相契合,混搭也未尝不可。一个人的心性如何,通常会体现在他的居所之中,而家具的选择,更是体现了个人的品味与修养。家具一般可分为三种:服务我们躯体的,如座椅、沙发、床;服务我们所有物的,如桌子、架子、台面;此外还有服务我们感官的。在早期,椅子的仪典功能大于它的实际功能。日常生活中有两种坐姿:在椅上就坐和在地上蹲坐。西方国家只有在椅子上就坐,而中国两者并行。沙发是优雅和舒适的象征,重要性仅次于壁炉。而梳妆台隐射虚荣,在某种程度上来说,每件家具或多或少又带有这样的成分。柜子被定义为具有启发性的家具,密闭且具有储藏性质的柜子,柯布西耶甚至将其称之为“个人灵魂与肢体的延伸”。如此看来,家具即点缀,可以为一间循规蹈矩的.房间带来看得见且活生生的趣味。而关于室内装饰方面,人们一向将装饰视为对材料或结构的一种负面性伪装。过度的刺激令人疲惫,过度的装饰令人疲乏。装饰手法的轻重程度,需要根据不同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和状态分类,装饰的作用旨在锦上添花。所以,其基本的设计原则,是以为人们营造更加舒适惬意的空间环境为准则。室内装饰中,除了对自然的模仿,也有很多装饰是纯几何的,有些是抽象的自然物,有的则纯粹是人的大脑所创造的。

  因此,我们在对室内装饰材料及手法进行选择时必须谨慎而严谨,不能过分夸大室内装饰的作用,也不能因忽略其而导致室内空间的单调乏味、了无生趣。这里便涉及到室内装饰设计程度的掌握,只有将此拿捏有度、收放自如、轻松自在,才能使装饰发挥最大的作用。在室内装饰的类别中,装饰分材料装饰和艺术品、工艺品等的装饰。材料装饰一般会涉及到多种材料的选择运用,如木材、石材、玻璃和钢材等。而工艺品与艺术品的差别,则在于对它们的品质、内容的深度与稀有程度的判断。工艺品是通过手工或机器将原料或半成品加工而成的产品,是对一组价值艺术品的总称。工艺品来源于生活,却又创造了高于生活的价值。它是人民智慧的结晶,充分体现了人类的创造性和艺术性,是人类的无价之宝。而艺术品所蕴涵的感情较工艺品深厚。一件物品是否属于艺术品需依赖物品被展示的方式以及观看者为何人而定。工艺品与艺术品间的细微差别,会给空间营造带来不一样的感受,因此,需按照业主需求和空间环境进行差别选择。

  2.6室内设计中的光线和色彩运用

  室内设计的本质是以人为本的设计,室内设计就是室内空间的设计,是根据人对空间的具体感知能力进行的。感知能力可分为:视觉、触觉、味觉、嗅觉、听觉和其它感觉,这些感觉传达的信息就构成了室内设计的各要素。科学研究表明:在同一房间中,光线或颜色的改变会影响使用者对其空间的体验感受。在室内设计中,想象和理解同样重要。没有光的出现,就没有颜色的呈现。我们对色彩的认知,不仅受时间、地点、使用习惯、个人品味影响,也因光线而异。同时,色彩、灯光在空间中的效果也受质感的影响,我们一般不会经由触摸来感觉一个房间,而我们的视觉会传递我们感觉。色彩、灯光和质感,三者不可分。设计师在进行颜色选择的时候,应明白每种色彩营造的空间氛围,以及它所表达的心理和感受。

  2.7室内空间的细部设计

  细节决定成败。优秀且精致的设计,在把握住整体风格的基础上,其细节处理都有自己的独到之处。关于细部有两个设计重点:第一,细部本身是一个完整的设计;第二,细部设计需与整个空间效果配合。一个整体的空间效果,其实是由许多单个的细部构成的。室内设计中的细部可归为两类:一类是构造上不可或缺与建筑相关的,一类则否。第一种与建筑有关的细部到处可见,起因通常与材料接合、构造方法有关。当细部符合整体的设计风格时,只需看到家具侧面的檐口或桌腿,就能引出整堵墙或桌子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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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室内设计的原理

浅谈室内设计的原理

  “艺术家通过写实、传神、妙悟到达意境的高度。境界表现于作品,就是通过秩序的网幕,使鸿蒙之理闪闪发光。这秩序的网幕就是组织点、线、光、色、形体等有机和谐的艺术形式,以表达出意境。”

  (一)空间形态与尺度是“意境”创造的基础

  由各个界面围合而成的室内空间,其形状特征常会使活动于其中的人产生不同的心理感受。空间的性格是空间环境在人的生理和心理上的人格化,它可以利用不同的空间形态的比例变化、大小变化及观察者位置的变化给人们带来不一样的感受。空间形态一旦与设计师的主题创意相融合,可以产生出巨大的视觉冲击力。例如,矩形空间其空间形状给人稳定和谐的心理感受,易形成平稳流畅的室内环境气氛;圆形空间四周距轴心均等,有向心性,中心感较强,视觉中心明确,给人较强的亲和力;环形、弧形或螺旋形空间则有明显的流动指向性、期待感和不安定感。在室内空间中,不同的空间形态和尺度,会引起不同的感情反应,所隐喻的空间内涵也不同。在选择空间形态时,必须把功能使用要求和精神感受要求统一起来考虑,使之既适用,又能根据不同的功能空间要求创造出不同的空间意境。不同的空间形态表现不同意境的效果,具体表述为:

  (二)室内陈设是“意境”创造的装饰语言

  室内陈设是室内环境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室内空间组织、界面设计、色彩、照明等要素共同构成室内设计的内容,与室内环境设计是一种相辅相成的枝、叶与大树的关系。室内整体空间艺术形象的创造,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室内陈设的设计。室内陈设要符合室内总体环境空间的构思、创意,做到功能与艺术的和谐统一,创造有特色、有文化、有艺术感染力的空间环境。

  当室内空间需要限定一种环境气氛,表达一定主题,使人产生较为明确而具体的感受时,往往要求助于更为直接的、可传达信息的手段就是室内陈设。室内陈设是室内空间意境的重要组成部分,除实用功能外,它作为有形的占有空间起着协调环境、渲染气氛,强化设计风格,增强室内意境的作用。它们的布置、排列、展示、点缀等一系列的设计,都直接牵扯到形式美法则和构成规律,反映着设计师对环境的理解和对空间意境的把握。

  室内空间意境的创造成功与否,取决于陈设品在整个室内环境中能否揭示空间存在的意义,只有当它融进环境之中,才能创造出艺术氛围和诱发出蕴涵的意境。室内陈设随着地域环境及展示要素的变迁,赋予空间不同的个性和特点,而陈设风格的选择亦展现不同时代的设计精髓,其表现内涵远远超越美学范畴而成为某种理念的象征。精心打造的室内陈设往往成为室内的主要视觉景点,令观者赏玩不已,流连忘返。

  (三)色彩是“意境”创造的灵魂

  马克思说:“色彩的美感是一般美感中最大众化的'形式”也就是说人们对色彩的情感体现是最为直接也是最普遍的。色彩在空间是非常重要的一个元素,色彩在客观上是对人们的一种刺激和象征;在主观上又是一种反应与行为。在设计中应该根据不同的功能需求、心理需求、使用者情趣,在处理好人与环境的关系的前提下营造一个优美有意境的环境。

  色彩的意境的产生—色彩的情感体验:

  色彩的体验来自于联想与象征。色彩的象征与人们对色彩的心理感受息息相关,并非虚无缥缈的抽象概念,对个人而言,色彩的感受力会直接作用与影响到人的心理、生理、情绪、功能等。

  (1)固有色的情感体验,在人的印象中,某些物体的色彩已成为固有的概念。例如红旗、蓝天、白雪、绿树等。人们习惯根据自己对色彩的常识、经验来限定色彩的用途,如金色、银色就是贵重金属的颜色,代表高档和尊重。红色在中国就是喜庆和热闹。

  (2)色彩对比与情感体验,从色调上来看互补色放在一起,两种颜色的饱和度明显提高,对比强烈,能提高人的注意力和兴奋程度。色调相近的颜色对比,两色则会想色环上相应的颜色过渡,例如红色与橙色对比更接近橙色,红色与紫色对比则偏紫色。任何色彩和饱和度高于自身的色彩对比会降低自身的饱和度,反之,与饱和度低于自己的色彩对比可以提高自身的饱和度。利用这点,我们在做设计的时候想突出设计某个部分,往往挑选比周围背景颜色饱和度高的色彩,以吸引注意力。

  (3)色彩联想、象征与情感体验,色彩联想的抽象化导致色彩成为某种特定意义的象征,成为文化的载体。

  (四)光环境是室内空间“意境”的效果

  一个好的室内照明和光环境设计能强化空间的表现力。增强空间的艺术效果。从而产生舒适、亲切和动人的室内空间意境。室内光环境是室内意境空间的重要构成要素,我们设计时将光环境的营造和室内环境的其它要素综合一起共同创造出理想的室内空间意境。

  光对室内空间意境创造的作用:

  光线对于烘托室内环境气氛,创造“意境”有着很大的作用。室内设计中对光的运用包括对自然光的运用和对人工照明的运用。随着室内环境空间的品质提高.灯光环境设计作为室内空间环境的一个表现要素也日益受到注重。光照下的室内空间是一个奇妙动人的世界,正是由于光的照射,室内空间形态才会有活泼生动的轮廓、光影和虚实变化,也是由于光的作用,室内空间才会产生美妙多变的光影和气氛。由此可见,光对室内空间形态的表现和室内环境气氛的创造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光对室内空间形态的表现和室内环境气氛的创造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室内光环境对营造空间的意境的作用主要表现在调节室内空间的界面关系、强化空间的序列感,增强层次感、清华室内整体的氛围和格调,再加上灯具本身就有美的造型,各种质感和排列秩序的等更能营造室内空间想表达的意境氛围。

  由此可见,综合运用这些方法就能创造出居室空间环境彼此协调一致的气氛和意境,从而满足人们的审美要求和视觉心理机能,达到提高室内审美层次的目的。

  (五)材质的组合是“意境”创造的表现手法

  室内空间“意境”的感知就在于材料的勾勒。一个充满意境的室内空间环境,必定是充分考虑了材料的质感、机理、色彩和图案等多方面的因素,综合运用普通的材料创造出来的。“材料原本没有情感,它的情感来自于人们对他的材质产生的感受,即质感。材质,是材料自身的结构和组织,质感是人们对于材料特性的感知,包括肌理、纹路、色彩、光泽、透明度、发光度、反光率以及它们所具有的表现力”。

  不同的材质带给人不同的感知,这种感知还会引起一定的联想,人么就会对材料产生联想层面的情感也。就是说不同材质给室内空间带来不同的意境感受。在设计取材时必须将材料的基本特征、室内空间的使用功能及人物的性格特点紧密联系起来,才可能创造出满意的室内空间效果。也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出材料的质感和优点,做到合理选材,合理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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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设计的发展历史

1、中国原始社会的西安半坡人的室内空间已经有了科学的功能划分,且对装饰有了最初的运用。根据西安半坡遗址资料显示,原始人已经意识到对室内空间的空间分隔和装饰美化。夏商周时期的宫殿建筑比较突出。建筑空间秩序井然,严谨规整,宫室里装饰着朱彩木料,雕饰白石等。

2、春秋战国时期砖瓦及木结构装修上有新发展,出现了专门用于铺地的花纹砖。春秋时期思想家老子的《道德经》中提出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的哲学思想,揭示了室内空间设计中“有”与“无”之间互相依存、不可分割的关系。

3、秦汉时期,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达到了第一次高峰,建筑规模体现出宏大的气势。壁画在此时已成为室内装修的一部分。而丝织品以帷幔、帘幕的形式参与空间的分隔与遮蔽,增加了室内环境的装饰性,而此时的家具也丰富起来,有床榻、几案、茵席、箱柜、屏风等几大类。

4、隋唐时期是我国封建史上的第二个高峰,室内空间设计开始进入以家具为设计中心的陈设装饰阶段,家具形式普遍采用垂足坐的习惯,室内家具设计极为多样化。建筑结构和装饰结合完美,风格沉稳大方,色彩丰富,装修精美,体现出一种厚实的艺术风格。

5、宋朝是文人的时代,当时的室内设计气质秀雅,装饰风格简练、生动、严谨、秀丽。



6、明清时期封建社会进入最后的辉煌,建筑和室内设计发展达到了新的高峰。室内空间具有明确的指向性,根据使用对象的不同而具有一定的等级差别。室内陈设更 加丰富和艺术化,室内隔断形式在空间中起到重要的作用。这个时期的家具工艺也有了很大发展,成为室内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

7、现代室内设计特别重视人体工程学、环境心理学、审美心理学等方面的研究。用以科学地、探入地了解人们的生理特点、行为心理和视觉感受等方面对室内环境的设计要求。

在室内空间的组织、色彩和照明的选用方面,以及对相应使用性质室内环境氛围的烘托等方面,更需要研究人们的行为心理、视觉感受方面的要求。

室内设计的基本问题和方法。

在装修的时候,肯定都有自己的一个想法,想把家装成什么样子的,其实室内设计也有自己的原则的,根据已有的建筑物性质、相应的标准以及所处环境,利用物质技术手段和专业建筑设计原则,我们将营造一个使用合理功能,美观舒适,满足人们物质和精神需求的环境。那么,您对室内设计的主要原则了解多少?

  

一、功能性原则:室内设计的功能原则包括满足人们的需求,确保人们的使用要求,维护主体的结构不受内外边界的破坏和建筑物体的安装

二、安全性原则:对于想住在室内的人来说,安全必须放在首位。室内设计对地面、墙面和天花板顶面结构的强度和刚度有很大要求,需要满足计算要求,尤其是结构之间的连接节点,这应该更加安全和稳定。

三、可行性原则:对于室内设计的可行性原则,我们要进行设计计算的原因是通过施工将设计方案变为现实。因此,室内设计必须是可行的,并且要求施工方便、易于操作。

四、经济性原则:室内设计的经济原则要求根据室内建筑的实际特性和用途来确定设计标准。没有必要漫无目的地提高制造标准。应该片面关注艺术效果,导致经济浪费。当然,我们不能盲目降低标准,从而影响施工效果。我们必须以同样的成本努力达到更高的标准。

五、搭配原则:室内设计的搭配原则要求我们要满足我们生活中的使用功能(比如行走、坐卧等),现代的技术,精神上的需求和精神功能等。

现在我们越来越重视室内布局,追求室内建筑的美感。以上介绍是室内设计的一个流行原则。每个原则点不是独立存在的,而是一种组合设计。只有遵循这些室内设计的相应原则,才能做出完美的设计。

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问题和相关问题的解答了,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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